山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滲漏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
各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局:
工程質量涉及千家萬戶,關乎百姓民生,近年來住宅滲漏等常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品質,成為群眾關心、社會關注的焦點。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滲漏防控工作,切實提升住宅品質,提出如下措施。
一、總體目標
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(fā)展思想,聚焦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,以防控為重點,壓實建設、設計、圖審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、檢測等單位主體責任,強化事前預控、事中防治和事后處置,著力解決設計深度不足、材料質量不高、施工工藝不精、驗收把關不嚴等問題,力爭到2025年底,住宅滲漏問題基本解決,質量投訴大幅度降低,確保群眾買房放心、居住安心。
二、防控措施
(一)落實首要責任
1.明確防控目標任務。建設單位承擔工程質量首要責任,是住宅滲漏防控第一責任人,對購房人負有防水工程質量10年保修責任,要在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、采購等合同中,明確約定滲漏防控各項要求。開工前,應下達《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任務書》,組織參建各方全面落實《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技術標準》(DB37/T5157)。
2.保證合理工期造價。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,低于合同約定工期的應采取有效技術、管理和經濟措施并通過專家論證。在編制最高投標限價、投標報價和工程結算等計價活動中,要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考慮滲漏防控費用,不得隨意扣減壓縮。
(二)保證設計深度
3.嚴格設計標準。住宅防水設計工作年限室內應不低于25年、屋面不低于20年,地下室不低于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。建筑施工圖總說明中應單設滲漏防控專章,明確屋面、外墻(窗)、地下室和涉水房間(以下統(tǒng)稱為涉水部位)等滲漏易發(fā)多發(fā)部位的細部構造、節(jié)點做法,設計深度應滿足施工要求。
4.嚴格施工圖審查。將滲漏防控要求納入施工圖審查范圍,對未按規(guī)定編制防控設計專章、設計深度不夠、節(jié)點做法不細、標準引用不明的,圖審機構應要求建設單位補充完善并重新審查。達不到要求的,不予通過審查。
5.嚴格設計變更。變更涉水部位的防水等級、材料類型、施工標準和工藝做法的,要作為重大設計變更管理,由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后,報原圖審機構審查合格方可施工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“優(yōu)化設計”“創(chuàng)新工藝”等名義,隨意變更防水設計或調整施工方案。
(三)優(yōu)化施工組織
6.實行提級審批。開工前,施工、監(jiān)理項目部要針對滲漏防控分別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監(jiān)理實施細則,報請企業(yè)工程質量(技術)部門審批并經部門負責同志簽字后方可實施。
7.落實三項交底。設計單位應在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時,對滲漏防控措施和要求進行專項交底;施工單位在易產生滲漏、開裂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,應進行可視化技術交底,在防水工程施工前,應向施工班組(專業(yè)隊伍)、人員進行工藝交底。
8.實施樣板引路。施工現場應按涉水部位,分別制作實物樣板,明確防水工藝操作要點和質量標準,由建設、監(jiān)理、施工單位共同驗收確認,住宅小區(qū)應按不同戶型設置實物樣板間。防水工程實際施工、竣工狀態(tài)應做到與實物樣板一致。
(四)確保材料質量
9.嚴格開箱檢驗。建設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單位應共同開箱驗收,不得使用“三無”產品。首批材料進場時,三方現場主要負責人應參加驗收。應隨機抽取見證取樣復檢樣品,并留存影像資料,確保進場材料和送檢樣品、送檢樣品和試驗樣品、試驗樣品和實際使用材料“三一致”。
10.嚴格信息公示。建設單位應將防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信息(產品名稱、品牌、規(guī)格、型號、等級、產地等)納入質量信息公示內容,未公示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。
(五)嚴格細部做法
11.細部處理。落實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通知》(建辦保〔2022〕6號)中有關要求,加強涉水部位的細部處理。穿過地下室地面、頂板、外墻的管道應設帶止水鋼板的防水套管。外墻上的孔洞應封堵密實并做三遍防水處理。
12.基層處理。防水工程的基層采用混凝土時,混凝土強度不得低于C20。應嚴格控制樓地面混凝土結構施工荷載,加強養(yǎng)護,混凝土應密實、平整,無蜂窩麻面、無貫通性裂縫。外墻防水應加設硬質保護層,室外回填時總承包、監(jiān)理單位應加強現場指揮、旁站巡查,防止破壞防水層。
(六)落實三級驗收
13.工序驗收。嚴格執(zhí)行“三檢一交”制度,對涉水部位實行“舉牌驗收”并留存影像資料,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。加強成品保護,后續(xù)施工時不得破壞前道防水層。
14.分部分項驗收。對易滲漏部位應進行基層、防水層、面層三次蓄水試驗,蓄水時間不少于24h,種植屋面不少于48h,蓄水最淺處不少于30mm;涉水房間每次蓄水時間不應少于24h,蓄水高度宜為20mm。地下室在回填前應進行防水效果檢查。每個單體工程應抽取10%以上數量的外窗進行壓力淋水試驗,水壓0.10-0.12MPa,持續(xù)、均勻直射噴淋5分鐘以上。建設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單位應對蓄水、淋水或圍水試驗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進行全面驗收。
15.竣工驗收。鼓勵帶水驗收、帶水交房。竣工時,監(jiān)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中應包含滲漏防控成效,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報告應包含滲漏防控工作總結報告。
(七)強化科技支撐
16.加大科技研發(fā)。鼓勵企業(yè)結合工程實際開展技術創(chuàng)新,加大對滲漏防控施工技術、工藝、材料的研發(fā)、改進、提升。鼓勵將成熟適用的施工工藝上升為省級工法。
17.加強推廣應用。積極推廣皮膚式防水、整體衛(wèi)浴、非固化瀝青橡膠防水涂料以及各種成品預埋止水節(jié),止水套管等新產品、新工藝。加強對尚無適用標準的新型防水材料、工藝的專家論證,不得使用明令禁止、限制、淘汰的施工工藝和產品。
(八)加強維護管理
18.及時提示說明。住宅交付時,建設單位在向業(yè)主提供的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中,應以圖文并茂的形式對滲漏易發(fā)部位的正常使用要求、注意事項進行說明。
19.強化使用管理。在屋面、外墻加裝太陽能、廣告牌、光伏發(fā)電、信號發(fā)射等以及室內外進行二次裝修時應向物業(yè)服務單位報備,不得破壞原有防水層、保護層。已損壞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強化組織領導。各地要結合實際,制定具體實施方案,明確目標、任務、措施和保障,確保滲漏防控工作壓緊壓實。進一步完善住宅滲漏防控標準體系,編制設計深度要點和施工圖審查要點,制定防水技術導則,公布推廣和限制淘汰材料產品技術目錄。調整完善工程計價依據,滿足滲漏防控工藝做法需求。
(二)加強監(jiān)督指導。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的先進經驗,及時指導企業(yè)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開展專項培訓,細化滲漏防控措施,解決發(fā)現的難題、難點。加大監(jiān)督抽查力度,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。將滲漏防控作為監(jiān)管重點,納入住宅工程竣工驗收監(jiān)督報告,專題報告有關主體責任落實抽查情況。要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保修責任,妥善處理群眾投訴。
(三)重視宣傳引導。開展以滲漏防控為主題的宣傳活動,通過小手冊、宣傳圖、創(chuàng)意短視頻、現場觀摩等,加大對滲漏防控技術、標準圖集的宣貫力度,積極推廣普及防滲止漏經驗做法,適時公布一批典型工程、示范項目,促進成果轉換。
(四)完善獎懲機制。將住宅滲漏防控工作成效納入區(qū)域工程質量評價、地方政府質量考核、工程創(chuàng)優(yōu)創(chuàng)獎等重要事項評價體系。對落實不力、問題較多、社會投訴強烈、反復整改不到位或拒不履行整改責任的,要充分利用“三函”制度,依法依規(guī)追究責任,省廳將予以通報。
各設區(qū)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主管部門需明確一名工作聯絡員(見附件)負責信息溝通,于10月24日前上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,電子郵箱:sdzjzwp505@shandong.cn。
附件:住宅工程滲漏防控工作信息聯絡員.docx
山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
2022年10月18日
微信:18669819939 18561986768
QQ:20168170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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